第16节
作品:《旧梦》 徐远最近跟林嘉睿交流了许多,也猜到他的病因应该是在林易身上,不过没有直接说出来,只道:“等林先生醒了,我再跟他聊聊吧。”
林嘉睿若不吃药,很难睡得安稳,到了下午就从梦中惊醒了。等他吃过东西填饱肚子后,徐远将吵吵嚷嚷的林嘉文和一言不发的林易请出了房间,自己搬了把椅子坐到床头,随意地聊了聊外面的天气,见林嘉睿放松下来,才开口道:“林先生不想早点痊愈吗?”
“怎么会?”林嘉睿怔一下,道,“我还想快点回去拍电影呢。”
徐远觉得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趁热打铁道:“那你为什么不配合治疗?”
“我若是不配合,就不会在这里跟徐医生你说话了。”
“可是听说你不肯吃药。”
林嘉睿静了静,乌黑的眸子望向窗外,过了许久,才吐出几个字来:“我不能吃。”
“为什么?”
“今天已经是7号了,”林嘉睿的手轻轻抚上被他自己咬伤的右臂,眼中光影层叠,略带些迷离之色,“我怕吃了药,就会睡过头了。”
这是他第二次郑重其事的提到日期,徐远略一思索,蓦然猜到了其中的关键,问:“若是错过了12号,会怎么样?”
林嘉睿如遭雷击。
他神情大变,苍白的脸上毫无血色,怔怔的摇了摇头,说:“不会错过的。”
顿了一下,又加重语气强调道:“不能错过。”
徐远从没见他这么激动过,怕一不小心就刺激到他,因此不敢问得太过深入,轻声安抚了几句后,起身退出了房间。他以前只知道12号是林嘉睿每个月来心理诊所的日子,现在想来肯定另有原由,但是出去跟林易他们一说,两人竟都说不出有什么特别的。
到了晚上,林嘉睿照旧不肯吃药。
林易劝不动他,只好像昨天那样抱着他上了床,仍是用两只手护着他的手。睡到半夜的时候,林嘉睿突然从床上坐了起来,拉开衣柜的门翻找衣服。
林易吓了一跳:“小睿,你干什么?”
林嘉睿表现得十分冷静,取出一件西装来套在身上,道:“我要出门。”
“都这个时间了,你要去哪里?”
“去……”林嘉睿好像也说不出自己要去哪里,却很笃定的说,“我一定要去。”
他飞快地穿好了衣服,转过头来对林易道:“轻一点,别让我三哥发现了,他不准我去的。”
林易不知道他是不是犯病了,伸手抱紧他的腰,道:“今天实在太晚了,我明天陪你一起去,好不好?”
“不行,”林嘉睿想也不想就否决了,“明天就是12号了。”
林易见他连日子都弄混了,知道他肯定是不清醒的,便把手搂得更紧,问:“12号究竟是什么日子?”
“你不知道?”林嘉睿疑惑地看他一眼,像奇怪他怎么连这种人尽皆知的事也不知道,一字一字道,“12号……是那个人结婚的日子。”
林易的表情有瞬间的空白。
而后他像是给人当胸打了一拳,心肝脾肺全数换了位置,血淋淋的搅在一块,痛得他说不出话来。
他根本早已忘了,跟某个女人结婚的时候,是哪一年的哪一天。
但林嘉睿却记得清清楚楚。
他在黑夜里穿齐了衣装,急着要赶去他的婚礼。
他沉浸在十年前的旧梦里,用尽力气挣脱林易的怀抱,为了奔赴一场早已结束的盛宴,急切而绝望的叫道:“快放开我!我一定要现在就去,迟了就来不及了。”
“好,马上就去。”林易咬了咬牙,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嘴里尝到的尽是苦味,“……我陪你去。”
“你?”
“你又不会开车,万一、万一去迟了怎么办?”
林嘉睿一听这话,果然点了点头,催促林易道:“那快走吧。”
林易怀疑自己也是疯了。
明知道这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境,却舍不得将林嘉睿从梦中叫醒,反而决心陪他一起深陷下去。他没时间去想太多,随便扯了件衣服来套在身上,开了门走出房间。
林嘉睿自从被绑来别墅后,就再没有离开过这里,这段时间旧病复发,身体更是差了许多,即使在这么炎热的夏天,指尖也是冰凉冰凉的。林易将那微凉的手握在掌中,拉着他走下了楼梯。
黑暗中万籁俱静。
平常守在一楼的刀疤等人这时早已睡了。林易没惊动任何人,只是开了客厅的灯,从抽屉里找出一把车钥匙,继续拉着林嘉睿往外面走。
林嘉睿这时又变得十分听话了。
只要能赶上想象中的那场婚礼,就算前方是通往地狱的道路,他也会跟着林易走了。
林易摸黑从车库里开出了车,不用等他吩咐,林嘉睿就坐上了副驾驶座,双眼直视着前方,说:“走吧。”
他不说要去哪个地方,林易也没有开口问。除非他有本领让时光倒流,否则就算开到天荒地老,也永远到不了目的地。
但林易还是发动了车子,油门一踩,汽车飞驰而去。
别墅虽在郊区,但周围的交通状况不错,开出去不远,就是一条笔直的大道。路旁没有什么人烟,只是大片大片的花田,春天时花海摇曳,这个时节却早已衰败了,在这样寂静的夜里,显出一种荒凉的气氛来。
林易一路往前开去,时不时转头看看身旁的林嘉睿,见他坐姿端正,交握着的双手却有些发抖,嘴里自言自语的不知在说些什么。他便一手握住方向盘,空出另一只手来,轻轻覆在林嘉睿的手上。
林嘉睿一下抬起头来看他,问:“来得及吗?”
林易胸口一窒,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但林嘉睿正专注着望着他,像望着一个救命之人,仿佛只要听到一个“不”字,他就可能立刻死去。林易闭了闭眼睛,艰难的点一下头,说:“当然。”
林嘉睿松了口气,脸上露出一点点笑容,依稀是十年前全心全意信任着他时的模样。
林易握着方向盘的手轻颤一下,只恨时光无情,他车速飙得再快,也开不回十年前的那一天,阻止不了那场已经举行过的婚礼。
车子又开了一阵后,车速渐渐减慢,林易怎么踩油门也没有用,直到车子完全停下来,他才发现是没油了。只怪他太久没有开车,又是半夜三更悄悄出的门,根本没有注意这个。现在车子停在了半道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完全是动弹不得了。
林易无计可施,开了车门下来,狠狠踹了车子两脚。林嘉睿却比他冷静得多,也从车上走下来,问:“是不是车坏了?”
“小睿……”
“没关系,我自己走过去就行了。”
说完,看也不看那辆汽车一眼,认定了一个方向,就一心一意地往前走。
林易当然不能任他到处乱跑,连忙也追了上去。
月上中天。
月光将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空荡荡的大路上,只他们两个人埋头赶路。
林嘉睿许久没有出门,体力精力都不比从前,走了没多久,气息就变得急促起来。刚好脚下的路不太平整,他不小心滑了滑,差点跌倒在地。
好在林易一直握着他的手,连忙扶住了他的胳膊,道:“小睿,你身体太虚弱了,不能再走了。”
林嘉睿毫不理会,虽然脚步踉跄,眼睛却一直盯着前方,那表情是在说,他就算爬也要爬过去。
林易只好退了一步:“那停下来休息一下吧,现在时间还早,一定能赶上的。”
林嘉睿还是不肯。
林易叹了口气,抢在他跟前走了两步,然后蹲下身来,招手道:“上来吧。”
林嘉睿愣在那里。
反而是林易回过头来,催他道:“快点,我背你。”
林嘉睿似乎犹豫了一下,但终于还是赶赴婚礼的急切心情战胜了一切,大步走到林易身后,手脚笨拙地搭上他的肩,慢慢趴在了他的背上。
林易早知道他近来瘦了不少,这时背着他站起身,才发现他真是轻得很了,背在身上丝毫也不觉得重。他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便也不去管什么东南西北,只是迈开了步子往前走。
林嘉睿安静地伏在他背上,热热的呼吸喷在他耳边,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开口说:“他以前也这么背过我的。”
林易知道这个他是指谁,闷闷的没有吭声。
林嘉睿也不在乎有没有人应话,接着说:“那一年我们去乡下避暑,我贪玩进了山里抓野兔,结果扭了脚又迷了路,还以为自己再也出不去了。”
“怎么可能?肯定会有人来找你的。”
“是,到了天快黑的时候,我听见有人漫山遍野的喊我的名字。那么多人来找我,我却唯独认出了他的声音。”林嘉睿趴在林易肩膀上笑了笑,“别说十个人、一百个人,就算站在一万个人当中,我也能一下认出他来。”
林易沉默不语。
“后来他找着了我,就像现在这样,背着我一路走一路走。那天晚上的月色可比今晚美多啦,我只盼那条山路越长越好,永远也走不到尽头。”
林嘉睿说出这句话时,语气里满是柔情蜜意。
对,他还困在十年前的回忆中,并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
林易喉头发涩,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在心里想道,他也希望这条路长长漫漫,能这样背着林嘉睿,一直一直走下去。
然而林易毕竟是清醒的,清楚知道某些事绝无可能。这样痛苦的清醒着,反而不如林嘉睿那么糊涂着。
月影西斜。
时间很快就到了后半夜。
林易的体力比林嘉睿好得多,背了一个人在路上走,也并不觉得如何辛苦,倒是常常回头关心林嘉睿的情况:“小睿,你要是觉得累了,就趴在我背上睡一会儿。放心,我会叫醒你的。”
“不用,”林嘉睿摇了摇头,下巴抵在林易的肩上,问,“要走多久才能到?”
林易望着前方沉沉的夜色,声音微哑的说:“走到……我走不动为止。”
就陪他这么疯下去吧。
可能这一生,也只疯狂这一次。
林嘉睿认真想了想,道:“那还要走很久。”
“对,你要是无聊的话,要不要听我讲个故事?”
林嘉睿无可无不可的“嗯”了一声,林易便一边往前走,一边用最俗套的那句话作开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出生在富贵之家的人,从小锦衣玉食、娇生惯养,从没有遇上过什么不顺心的事。”
“这个人运气真好。”
林易听得笑笑,说:“但是到了他十八岁那年,却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向来宠爱他的母亲,突然跳楼自杀了。”
“啊,”林嘉睿觉得这个故事有些耳熟,但又模模糊糊的想不起来,问,“为什么?”
“是啊,他当时也是这么问的,为什么要自杀?为了知道答案,他悄悄调查了很久,最后的真相却让他不敢相信——原来他一直称做‘爸爸’的人,并不是他的亲生父亲,而是他的杀父仇人!”
林嘉睿听到这里,自然而然地接了下去:“他父亲是个商人,曾经跟一个朋友合伙做生意,没想到竟然被最信任的朋友欺骗了,不但公司破产,还欠下了一大笔债,并且因为这个缘故去世了。”
“他母亲并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当时又刚刚生下孩子,走投无路之下,就嫁给了那个常常照顾她的朋友。没想到十多年后,她竟偶然得知了这个秘密,她当时又悔又恨,一气之下便跳楼自杀了。”
“那个人怎么办?”
“他……他的世界天翻地覆,曾经抚养他长大的那个家,突然成了一切仇恨的源头。”
虽是夏日,但夜风吹在身上,仍有那么一丝凉意。林嘉睿不由自主地哆嗦一下,低声说:“于是他就精心策划了一个复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