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节

作品:《天字一号缉灵组

    将人安顿好,他转去察看另一个昏迷不醒的人。
    陈启星骨瘦如柴,蓬头垢面,衣服上满是血渍和污垢,一声不吭地躺在那儿,胸膛微弱的起伏可以忽略不计,远看就跟死了一样。探手一测,脉搏和心跳还算正常,就是体温低得骇人。
    看了两眼,陆惊风摇摇头,绕过他往回春鼎走过去。
    准确来说,目的地是回春鼎后方的主棺椁。
    林谙一人分饰两角地拖住鱼霄,堪堪打个平手,这要是放在外面,鱼霄断断不可能拥有与阴兵之主相抗衡的实力,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地利不和。这是鱼霄的主场,这个墓室里绝对有什么东西能源源不断地给它的主人输送能量。
    陆惊风自然而然将目标锁定在鱼霄的棺材。
    石棺的棺盖很沉,人力无法撼动分毫,陆惊风推了几把,无果,搜寻四周,目光落在不远处的砍刀上,就是之前陈启星用来劈血竹的那把。
    在器具的辅助下,陆惊风艰难地撬开一条缝,刚想探手往里摸,鱼霄有所感应,察觉到他的意图,拼着魂飞魄散的危险生生挨了林汐涯雷霆一击,转身就朝这边气势汹汹地飞掠而来。
    陆惊风不得不见招拆招,在业火疯狂的攻击与防御中,仍被逼得步步后退,一寸寸远离那副棺椁。
    瞧对方这有如惊弓之鸟的样子,棺材里的东西十有八九就是其软肋所在。
    陆惊风与林谙交换一个眼神,默契联手,以推土机般碾压的打发合力推进。
    林汐涯与鱼霄都各自把自身的全部法力上调至巅峰状态,一个红衣如火,烧红半边天,一个黑雾缭绕,森冷如霜雪。煞气四溢的对峙中,铺陈开千军万马的对垒之势,大有遇山开山,遇河断河的沉沉气场。红衣的背后,幽蓝业火垒成通天高墙和万千箭矢,虎视眈眈,伺机而动。
    前有拦路虎,后有断头铡,进退维谷之际,鱼霄冷笑迭迭:“呵,二打一,你们也就这么大的本事!”
    林谙挑眉,不欲多说废话:“本事不大,对付你足够了!”
    话音一落,林汐涯率先发动进攻,陆惊风紧随其后。
    鏖战不知持续了多久,可能几分钟,可能几小时,生死相搏的战役里对于时间的感知力会直线下降,陆惊风肉体凡胎,体力不能跟那两个打得热火朝天的灵体相提并论,他出声提醒:“鱼霄始终没离开过棺椁超过一米。”
    林谙会意,手上掐诀,林汐涯同时收到讯息,改变战术,尝试着拉大战圈,多使用远距离攻击,力求将鱼霄引出石棺周围一米的圆圈。
    陆惊风冥思苦想,最终采用盗墓搬山派不入流的手法,趁鱼霄的注意力被分散,掏出五雷符,脚步如飞,出手如电,迅疾地给石棺的四面棺壁贴上,贴完就捂着耳朵撤退。
    “轰隆”一声巨响,棺椁被炸得粉碎。
    “你找死——”
    鱼霄怒极发狂,一个推掌,地面石板几波暴起几波落下,青砖瓦砾被强劲的气流轻易裹挟席卷起来,在半空中狂舞打转,尽数飞向陆惊风,将其打得几乎嵌进墙壁。
    陆惊风瘫下去,捂住嘴,咳嗽几声,嘴里涌上温热的腥膻,液体不受控制地溢出嘴角,自手指缝隙间淌落,他不甚在意地反手一抹,忍着晕眩和呕吐的欲望,语出讥讽:“怎么呢,炸了你老巢不舒服了?”
    鱼霄不说话,他终于撕掉了表面的悠哉和假笑,露出底下的阴鸷、偏执和冷酷,一身肃杀,喋血的双眸紧紧盯住陆惊风不放,浑身戾气暴涨,连阴兵之主都无法寸进分毫。
    他开始念起诡异变调的古老诅咒,陆惊风听得分明,瞪大了眼睛,如坠冰窟,心中陡地燃起直可毁天灭地的澎湃怒火。
    这段音律他这辈子也忘不了。
    这是当年那个将午暝化成一滩血水的阴毒咒术!
    穷途末路又想故技重施,陆惊风怎会再给他这种机会?
    焚灵业火被快速聚拢成无数柄炽烈的重剑,旋转飞腾,自四面八方朝鱼霄猛刺过去,鱼霄不闪不避,只专心念着口中咒语,一双眼淬了毒,一瞬不瞬地落在陆惊风身上。
    他在赌,是他的嘴皮子快,还是陆惊风的业火更快。
    事实证明,场外救援的速度更胜一筹。
    “喀哒”一声玉石相撞的脆响在墓穴中突兀地响起。
    咒语的最后一个音节戛然而止,在唇舌齿间低回婉转,却无论如何也吐不出来,千年未品尝过惊惧是何滋味的鱼霄翻转眼珠,不敢置信地望向自己躺过的棺椁——满地齑粉中,俊美的男人拿着一块青砖,将碧绿通透的玉碟拍成两半。
    那是,那是他身为先帝臣子最后的凭仗……
    碎了,就这么碎了。
    鱼霄怔怔地后退两步,失了神,承受不住般跌坐在地,如雪的白发自肩头滑落,姣好的面容迅速枯萎衰败,光滑的肌肤上皱纹蔓延,沟壑丛生,他的身影迅速黯淡下去,如风中烛火般颤颤巍巍,似乎下一秒就要随风逝去。
    大厦倾倒,高山崩裂,长河断流,有时仅仅也就眨眼之间。
    林谙捋着因高度紧张而痉挛抽搐的小臂肌肉,无视了喃喃自语的鱼霄,越过他,径直朝陆惊风疾步走来,他的步伐有些不稳,跌跌撞撞,好不容易走到跟前,一把将同样力竭虚脱的人拽入怀中。
    陆惊风尚未从白热化的激烈战况中恢复过来,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他闭了闭眼,一滴泪毫无征兆地自左眼滑落。
    流经唇角,抿进嘴里,很苦很苦。
    “赢了,我们赢了,我们居然赢了……”
    紧紧相拥的两人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谁也没留意角落里独自醒转的年轻人,他拖着饱受折磨的病体残躯,一厘米一厘米地挪到即将魂飞魄散的鱼霄脚边,这花光了他今生全部的力气。
    他靠在半人高的断壁上,冷眼睨着衰老丑陋的恶灵,神情不掩鄙夷,认了命,内心便获得前所未有的平静,无比舒坦。
    “走吧。”他抬着眼睑,苦笑摆手,“都有这么一天的。”
    鱼霄的精神世界已然崩塌碎裂,听到熟悉的嗓音,那一瞬间,从冗杂纷繁的记忆中挣扎着恢复一丝清明,他用尽最后一分气力抬起手,于低低的叹息中,掐断了那根细长惨白的脖颈。
    “这是你应得的。”
    第101章 第 101 章
    陆惊风后来才慢慢儿知道, 林谙的另一个分身(暂且说是分身)只有在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才会出现,它强大得不可思议,每每力挽狂澜扭转乾坤,如天降神兵,所向披靡。但过于强悍的技能总有代价,事后林谙会虚弱上一段时间,气血不足, 昏昏欲睡,好转之后随即又陷入长久的沉默,萎靡不振。
    一个人的魂体为什么会被一分为二, 互相独立又彼此牵连?陆惊风推测其中必定涉及林家不为人知的辛秘,东皇观林氏在更久远的以前一直亦正亦邪,如若继续往前推,据传曾是个彻头彻尾的黑巫家族, 有些常人难以理解的秘术不足为奇。
    林谙不说,陆惊风也不问。
    刨根究底显得不阔气, 没意思。
    只是陆惊风再也没把枕边人叫成“林汐涯”,他现在更喜欢“林谙”这个开玩笑瞎几把取的名字,以前觉得难以启齿,抵触得很, 这会儿倒叫着挺野,挺带劲。
    林谙说每次听他这么叫他,他都想操他。
    呵,年轻人。
    没事儿应该多喝点枸杞降降火。
    张祺仍然身处追妻火葬场, 在爱情的油锅中煎炸烹煮,跌宕起伏,苦苦煎熬了三年,一点儿动静也没有,茅楹那妮子的心就跟滴水不漏的不锈钢锅一样,也不知道何年马月能大发慈悲裂开一条缝儿,好让乖祺早日脱离苦海,修成正果。
    天字一号缉灵组在鱼霄案之后便开始招兵买马,这会儿除去雷打不动的组长,成员数量刷新了历史上限,足足有五个人!陆组长很欣慰,成天拍着肚子吹牛皮,说自己兵少但精,随便拉出来一个,都能顶玄字一号整个组。
    费天诚气得直哼哼,眼红的。
    陆惊风确实夸大其词,但他手下那五员虎将也确实都不是一般二般的厉害,林谙天花板就不说了,茅楹这几年开了窍,看着实力突飞猛进,新晋的三个小伙子也是罕见的一流高手,个人业务能力超强。费组长摸着越来越光可鉴人的脑袋,望着自己手下的歪瓜裂枣,思来想去,放下身段,纡尊降贵地跟陆惊风取经。
    怎么才能独具慧眼,发掘出大隐于市的高素质人才呢?
    陆组长很不人道地扯出微笑,拍拍自己的脸:靠颜值。
    呸!死基佬,臭美!
    玄字一号跟天字一号于是又杠上了。
    “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吧?”临下班前,陆惊风走过来,拿钢笔敲了敲某人崭新锃亮的镜面桌子。
    天字一号缉灵组换了办公地点,搬进了市中心一座刚落成的商业大厦,黄金地段,贵气顶楼,占地面积要多宽敞有多宽敞,要多奢侈有多奢侈,空调冰箱微波炉一应俱全。
    当然这全要仰仗乐于奉献的热心市民,比如东皇观观主的独家赞助。
    “喂,醒醒,要不要让咱爸再给你捐一张席梦思来?”敲了半天桌子也没反应,陆惊风有点恼火,踹了一脚椅子,“能不能好了,给新人树立点光辉形象行不行?”
    “昨天晚上抓那只老水鬼的时候,本人的形象已经够光辉了。”林谙揉揉发青的眼窝,将两条大长腿从桌子上移下来,安置到地上,头也不回地问,“小颜,你说是不是?”
    颜步今年刚进组,意外特招进来的,曾经是林谙小时候的手下败将,本事不错,脾气也冲,同样是世家子弟,免不了游手好闲的毛病,某天与林谙当街偶遇,一言不合打了起来,然后……然后就稀里糊涂被威逼利诱进了组,在组里谁也不服就服林谙,陆惊风索性把他直接划给了林谙当跟班。
    “是。光辉,伟岸,正义。”颜布保持着一如既往的冰山脸,淡漠,疏离地——举着抹布擦窗玻璃。擦得格外认真,一点灰尘都不放过。
    陆惊风:“……”
    “擦完就回吧,今天不加班。”林谙吩咐完,伸了个懒腰,拿了外套转出来,“走,先去取蛋糕。”
    路上,陆惊风捣鼓着新买的遥控汽车,安电池,测试性能。
    “那小子不喜欢这种东西。”林谙瞥了一眼,目光转回前方拥堵的车流。
    “男孩子不都喜欢车吗?我小时候就很喜欢。不对,我现在也喜欢。”陆惊风摸来摸去,爱不释手,“就是真的太贵,没钱买。”
    “那是正常男孩子。他不正常。”林谙的语气里带着他自己都未察觉的戒备与偏见。
    陆惊风的手一顿,滚了滚车轮胎:“林谙,他现在就是个普通人。你别忘了,陈启星跟鱼霄三年前双双赴死,与塌陷的墓穴一道被掩埋,我们是这么上报的,也是这么亲眼见到的。”
    林谙没说话,不置可否。
    良久,他徐徐呼出一口气:“是的,一切都过去了。”
    蓝天孤儿院是陆惊风当年考察过的一众孤儿院中软硬设施最齐全的一家,环境单纯,人员简单,坐落在城郊,开车过去仅需四十分钟。三年来,每到这特定的日期,他们俩都会如约来这里看望一个叫陈星星的小男孩,给他过生日。
    三年前的这一天,陈星星五岁,今年,陈星星小朋友就八岁啦。
    陆惊风一下车,一手拎着蛋糕,一手拎着遥控汽车,还没站稳,一团小小的身影就从不远处疾射而来,咚地砸进怀里,伴随着脆生生甜滋滋的呼唤:“陆叔叔!”
    “哎。”陆惊风勉力平举着双手,生怕蛋糕塌了,笑道,“星星一直在门口守着吗?”
    “是啊。”小男孩从怀中抬起头,露出尖尖的小虎牙,嘴角带笑眼含委屈,装模作样抽了抽鼻子,“怕你们忘了,或者不来了。”
    “陆叔叔是信守承诺的人,既然跟星星拉过钩,就不会食言。”陆惊风蹲下来,把蛋糕递给从车头绕过来的林谙,大大的手掌揉了揉男孩的小脑袋,“陆叔叔得向你道歉,今天绕路去取蛋糕,路上又堵车,没能按时到。这样,待会儿满足你一个小愿望,好不好?”
    陈星星的小眼睛一下子亮了,点头如捣蒜:“好!不用待会儿了,我现在就许愿。”
    陆惊风挑起半边眉:“什么愿望?”
    “我不要上学。”
    “哦。不行。”
    “……”陈星星不满地噘嘴,“陆叔叔骗人,还说要满足我的小愿望!”
    “换一个,这个愿望比天还大,一点都不小。”
    “好吧。那……我要吃炸鸡。”
    “唔……也不行。”
    “……”陈星星怒了,小眼瞪圆,“这也不行?”
    “垃圾食品要少吃。”陆惊风理所当然,戳戳他的小肚子,“你看看你都胖成什么样了?院里的伙食是不是太好了?还是你又抢别的小孩的饭了?”
    陈星星出离愤怒了,含羞带臊地跳出他的怀抱,挥舞着小粉拳:“我这不叫胖!玉儿说我这是魁梧!”
    陆惊风嗤笑:“那是因为在玉儿眼里,你长成什么样都帅。”
    小星星气得不想说话,屁股一撅,扭身跑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