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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小叔叔》 是夜,周宏远睡得格外踏实,无惊无扰,一觉到天光。
除夕夜,他们没赶潮流订上一桌餐,更没去饭店凑热闹,而是古板传统地纯手工做了一桌子的菜,小到拍黄瓜、土豆丝,大到炖鸡与蒸鱼,统统出自程毓一人之手。这一年多周宏远在家里虽狗腿至极,做过不少次菜,可程毓对他的厨艺却犹是不放心,只许周宏远备菜,说什么都不肯他掌勺,唯恐毁了今天的大餐。
周宏远讪讪地站在一边,看着程毓熟练的颠勺、翻炒,麻利又妥帖,心里有些涨,有些酸,也有些苦。
饭做好了,周宏远便一盘盘地端上桌。程毓不能吃太多油腻的东西,是以大半都是给周宏远准备的,自己则抱着拍黄瓜与土豆丝。
周宏远看他做得辛苦,自己却吃不了多少,又是心疼又是悔恨,当时怎么没拦着点呢?
程毓倒是没那么多想法。这些菜他本来就是做给周宏远吃得,只要周宏远吃得开心,自己也就高兴了。反正他这些年,早就不爱吃这些了。
春晚照旧放着,他俩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电视机上咿咿呀呀的戏剧、精心别致的舞蹈、摸不着头脑的语言节目,心思却全然放在了彼此身上。
程毓术后不能吸烟喝酒了,周宏远便随着他一起戒烟戒酒,一顿饭吃到最后,两个人都是清清明明的,所思所想,皆是对方。
十二点钟一过,小区里此起彼伏,鞭炮阵阵。周宏远与程毓披了大衣,很是俗套地下楼放了一挂鞭,噼里啪啦中,他们相互依偎,这是他们清清明明的幸福。
回到卧室,两个人痴缠了一会儿便关了灯。程毓盯着窗外,看绚烂的烟花稍纵即逝,而短暂的繁华后,是夜空更为深沉的落寞。他转过头,面向周宏远,把心中藏了好久好久的话和盘托出,“如果当初,我知道你对我的心思后答应与你在一起,你还会离开我么?”
周宏远将怀里的人搂紧,“如果当初的我知道拥有你会这么快乐,我怎么舍得离开呢?这世上没有任何事情值得我们分开十年。”
程毓还想说些什么,却因为素来口拙,不知该如何表达,他想着想着,便渐渐犯起困来,于是没再坚持,靠在周宏远的肩头上,缓缓睡了过去。
周宏远轻轻将程毓的头放在枕头上,为他盖好被子,虔诚而笃定地亲吻着他的额头,“过去不可重演,可我答应你,从今往后,只有死亡能将我们分离。”
辽阔而黑暗的夜空中,再度绽放出朵朵烟花。
他知道,自己不曾为程毓放弃全世界,相反,他得到的才是。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感谢陪伴,鞠躬。小半年的时光,近二十七万字的征程,辛苦却美好。他们对我而言不只是角色,更是朋友,是人生旅途中必然的惊喜。会有番外掉落。嘻嘻。最后,我可以拥有各种推文和各种投稿么!爱你们!
第100章 番外·时间之下
多年以后,吴思源才明白,他与郑明坤的情谊终止于毕业的那个夜晚,而往后十年里的纠葛与撕扯,不过是场漫长而难堪的告别。
吴思源没想过自己是不是天然弯,他这一辈子长到二十几岁,就只喜欢过郑明坤一个人。第一次确定性向是因为他,第一次上床也是因为他。郑明坤占据了他生命中太多太多个第一次,他爱郑明坤的年月,甚至超出了自己生命的一半儿,若要割舍,就是肝肠寸断,是抛掉半条命去。
第一次见面时,郑明坤是自己的同桌,那人生得格外旁,而恰好自己身形极瘦,两个人想来是绝配,坐在一起,正好谁都不觉得拥挤。
郑明坤是个豪爽的人,爱结交朋友,又好善乐施,很快便跟班里大多数的人打成一片,而吴思源近水楼台,自然是郑明坤最好的朋友。
吴思源是个早慧的人,心思较同龄人深沉。他起先很诧异,为什么郑明坤无论遇到哪个同学都可以笑脸相迎,也不明白郑明坤哪来的那么多快乐,以至于每天都乐呵个不停。所以他只是学着郑明坤的样子待人接物,乐观、开朗、以至于活成了旁人眼里的沙雕和戏精。
不过,他发现,做“郑明坤”这样的人,的确会快活的多。
那时候,他俩成绩都很好,第一第二轮流坐,朋友遍布,老师喜欢,日子过得顺风顺水,每天都是吆五喝六与呼朋唤友。
他们一起在球场上挥洒汗水,带领着班里的篮球队拿下了年级第一的好成绩;他们一同在教室里谈天说地;他们把关爱与阳光洒向每一个同学,他们把班级变成了人人都羡慕的样子……
那是吴思源一生之中最无忧无虑的日子,也是人生漫长煎熬中,最为简单幸福的岁月。
而这简简单单的兄弟情是从何时开始变质的呢?
是了,潘多拉魔盒开启于一场俗套的三角恋,无非是他爱她,她却爱他的戏码。那时,他们才刚刚初二,班里有个女生对周宏远穷追不舍,吴思源只需要一眼就看得出,周宏远对那女生没兴趣,可偏偏郑明坤却偏偏对这件事上心得很。起先,吴思源觉得奇怪,可他的奇怪只维持了几分钟,而几分钟之后,他明白了一个事实,郑明坤喜欢那个女生。
得出这个结论后,吴思源气恼地很,这种情绪来得太突然,以至于他尚没有功夫去想,自己究竟因何而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