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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人人都爱温柔乡[快穿]》 元邬在第一宗里有几个好友,却只是与人交好, 对各大门派内门杂务敬谢不敏。
东西在治鸟这儿,第一宗肯定不会来拿,不仅不拿,甚至连发封索求的信都不敢。座下弟子们人多口杂,有时候宗门师长也管不了。
“幸好你不往心上去。”
治鸟闭着眼睛养神:“我不是不往心里去,只是觉得,如今在丹宴上肝火大动、搬弄是非的,再过上几年,又能活下来几个呢?”没必要罢了。
两人谁都没在意。
只不过自从那日在文岳丹宴上闹出那种事后,治鸟就愈发懒得出门了:谁会闲的没事出去招骂?不论是是同人费口舌,还是听人碎嘴闲话,都无聊得很。
治鸟干脆将温柔乡半隐匿起来,非是诚心之人,不可寻得。
自那之后过了许久,来了最后一个世界,系统也不出来了。治鸟并不意外,从融合世界出来后,系统就已经不再是无形体,只靠意识沟通了。
它将自己送来这里,目的太鲜明。
可是治鸟这次,不想完成任务了。
毕竟,再过不久,那个剑修就要找上门来,不是为了报恩,是为了杀他。
谁叫他,撩拨了那人心神,却连人名字都记不下?
为了心中恨意,就能够屠戮第一宗满宗门的人。
迷雾海中,凶兽横行。
或许真是时亭福大命大,为了活命一股脑落入水中,竟意外与遗府产生共鸣。他爬起来,环顾四周,本该是空空荡荡,却在他目光落到其中一个房间时,一切都变了模样。
他看见房门另一边,坐着个男人,手中握着一柄宝剑。
男人刚出浴,身上披着素白浴袍,腰间随意系起来,长发上的水渍打湿浴袍,隐约透出底下的肌肤。
时亭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了。
他也曾是第一宗弟子,不过遭人嫉妒,才落得此下场。天生灵脉被人看重,本以为平步青云,谁知道那第一宗宗主,竟然是个披着修道者外皮的魔头。他亲儿子,天生灵脉脆弱,收他为徒,不过是为了让他为人作嫁。
他本想同其他大能者诉说,却求告无门,无论谁都不愿相信他。
反而被诬陷盗窃宗门宝器。
实在有趣,那宝器有灵,若不是自己认主,他怎会带出来?
对第一宗的仇,他无论如何也要报,此恨不除,心魔难消。
这边是冥冥中注定的因果,时亭误入的遗府主人,一生修无情道,断情绝爱,铁石心肠。那房中景象,便是时亭修至大能,必须除去的心障。
一为心中所爱,一为心中所恨。
恨意好除,爱意难消。
———
要说这世上谁进出温柔乡最自由,那必然是元邬了。他每次来,心都诚,或许带着一壶朱果酿,或是带着修真界新出炉的八卦。
这一回,他两个都带着。
“第一宗没了。”一进治鸟的寝殿,他就忍不住咋呼起来,“我猜得果然没错,当年那个人,的确是进了大能遗府!”
“进就进了,跟我有什么关系?”治鸟抢了他的朱果酿,掀开盖子,“你这酒越来越甜了。”
“你不是嗜甜?这壶是专门为你改良的,尝尝!”
“那我就不客气了。”治鸟说不客气,那是真不客气,也不去找劳什子酒杯装样子,直接扬起酒壶就往嘴里倒。
将近半壶下去,面颊染了红,像是凤仙花的汁液,不去染指甲,悄声攀在他脸上:“甜酒最棒了!”说完,高高举起酒壶,就往旁边倒。
“酒量一般,还敢这么喝。”元邬眼疾手快将人接到怀里,他也不是没有私心的,明明甜料都加了,最容易让人醉的成分,不仅没改,还多添了些。
怪不得他,谁叫治鸟不醉,他就只能是他的至交好友呢?
至交好友能搂搂抱抱吗?
能亲吻面颊吗?
能顺便再做些…那些事吗?
不能!
有时候他都想,有这样一种绝色,那一定是天道给修道者降的罪,看一眼神魂颠倒,抱一抱三魂出窍,若得良宵相伴,便是无穷无尽的桃源地狱轮转。
随后元邬又想,那能怎么办,谁叫这人不就是做这个的吗?随即又想起来文岳丹宴上的事,那时治鸟说自己是往心里去的,他听完,差点儿没忍住笑出声来世间本空,由而生色。
元邬能与治鸟结交,从不是无缘无故的。他丹青入道,本就赏遍天下美色,然而多巧,治鸟,正是以色入道。
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
他绘遍世间色,从来不曾想,有人,恰是世间色。
“其实我今日来,是同你告别的。”
“告别?”治鸟是有些醉了,却不至于完全不清醒,“哦,我猜猜,你要去东南,对吧?”
“你怎么知道?”元邬有些诧异,他以为治鸟不爱走动,对外面的事情不怎么了解的。
治鸟放下酒壶:“我当然知道,之前我小徒弟来过,说第一宗灭宗当日,东南出现一道奇景,紫霞绚烂,弥久不散。辉煌数日,如同融入万物之里。你现在去,或许会看到别具一格的景象。”
“我正是要去绘制它。”说到这个,元邬也有些激动,“旁人都说那片紫霞不详,色泽异常,不似吉兆。”
“所以,你就想去看看,如何不是吉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