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页
作品:《莫失莫忘》 女孩甩掉他的手,转身欲走,程家阳再次拉着她,指着她的额头,“你受伤了,我带你去包扎。”他心头突突地跳,以为是自己把她撞伤的,新年第一天就见血,可谓十分不祥。
女孩蹙眉,不耐烦地低吼:“放手!”
他不放,坚持要送她去医院。
正僵持间,楼梯上有脚步声踢踏而来,程家阳认得那人,是傅家的大伯,他指着女孩怒喝:“你敢走!走了就别再回来!”
女孩侧过头,嘴角微挑,轻巧却十分不屑地回道:“谁稀罕!”说完用力地推开程家阳,转身离去。
后来整个下午,程家阳都在想那女孩与傅家的关系。这个答案直到晚上终于揭晓,吃晚饭的时候接到傅子宸的电话,说请他帮个忙。
他再次见到那女孩。
“我堂妹,傅琳琅。”
“我哥们,程家阳。”
傅子宸为他们介绍。
程傅两家是世交,他却从未见过傅琳琅,细想一下,自然就明白了她的身份。傅家大伯的私生女。
傅子宸让他收留琳琅一阵子,她与父亲闹翻,发誓再不回去,在街上游荡到天黑,城市这么大,却找不到容身之所。最后她找到傅家人里唯一令她不讨厌的傅子宸,可他早被大伯下了警告,不敢收留她。而程家阳的父母这个春节都飞往美国去照顾刚生完孩子的女儿,程家没有大人在,收留她,再合适不过。
琳琅连谢谢也不说,只淡淡打个招呼,便跟着他回家。
路过一家药店时,程家阳指着她额头上依旧没有包扎的伤口说:“伤口很深,若不好好处理,会留疤的。”
她终于抬眼看他,见他一脸担忧,忽然笑了:“你真以为这是你撞伤的啊?别瞎操心了,就算留疤,也不会赖你的。”她摇摇头,转身,“走吧,死不了。”
十六年来,他从未见过对容貌这么不在意的女孩子,而她不以为然的笑容与语调,令他心里没由来地生出一丝心疼。他想,大概是因为同情吧。
贰
半夜时分,程家阳被一声巨大的响声吵醒,第一反应就是家里遭遇了小偷,抄起墙角的哑铃,走到客厅时又听到一声痛呼自厨房传来,是傅琳琅的声音,提着的一颗心放下,去推厨房的门,却发觉被反锁了。
“傅琳琅。”
厨房里静了静,他敲门,又喊了声:“傅琳琅?”
门被打开,琳琅捂着手指出来,他还没发问,她反倒恶狠狠地喝道:“我说过,我不姓傅!”
她住到这里的第一晚,程家阳喊她的时候,就被她警告过,我不姓傅。说起这个字眼,一脸的痛恨。
程家阳也没在意,盯着她烫得通红的手背,又看了看被掀翻的汤锅与满地的狼藉,明白了怎么回事。迅速抓过她的手就往水龙头下送,琳琅很讨厌与人身体接触,想挣脱却到底大不过男生的力气。程家阳没好气地瞪她:“我可不想被你哥念。”末了翻箱倒柜地去找烫伤膏,可半晌也没找到,最后只得拿牙膏来救急。
傅琳琅一把抢过牙膏,“我自己来。”
傅子宸对他说过,琳琅个性有点倔,你多担待点。她何止是一点点倔强,简直十分难相处。她住在这里五天,同他说的话却不超过五句,每天早出晚归,这么冷的天,也不知道她在哪儿打发时间。
“你没吃晚饭?”他问道。
过了许久,她擦完牙膏,才懒洋洋地“嗯”了句。
程家阳转身进了厨房,片刻后,端出来一碗青菜鸡蛋面,品相不太好,但热气蒸腾里飘出一丝香味,琳琅确实饿极了,吞了吞口水,毫不客气地接过来便狼吞虎咽,才吃了一口又吐到垃圾桶里,眉头蹙起,“怎么这么咸?”
“呃,很咸吗……”程家阳满脸的期待变成尴尬,喃喃说:“我学着我妈的分量来放的呀……”
“你第一次煮面?”
程家阳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母亲不在家的时候,他要不去爷爷家吃,要不叫外卖,从未自己下过厨。
“要不,我再去给你煮一碗,这次一定少放盐!”他要将碗端走,却被琳琅截住,她埋头,哧溜哧溜几下,面条去了大半。三两下吃完后,她抬头,抹了抹嘴角,“比我煮的好吃多了。”她将碗筷送去厨房,半途忽然转身,微微一笑,对他说:“谢谢。”
餐厅里只开了一盏壁灯,光影略昏黄,映在她的脸上,她额角的伤还未彻底痊愈,疤痕丑陋,他却觉得那个笑容,真好看。
对一个人喜欢的起始,很多时候往往缘于刹那间的心动,那感觉转瞬即逝,却惊心动魄。在这样一个平淡无奇的寂静的冷夜,程家阳因那抹笑容,自此沉溺。
哪怕在那一刻,他对傅琳琅的一切,都十分陌生。
叁
那碗面条之后,他们的关系似乎有点进展,但也仅仅只是傅琳琅出门或者回来时会同程家阳打个招呼,很多次他试图跟她交谈,却总找不到话题来开头。他只以为是她清冷沉默的性格使然,可有一次晚上她回来早,进门时手机正好响了,她急匆匆跑进房间去接,那通电话整整讲了近一个小时。
她出来时心情看起来很好,程家阳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她坐过来,有话要说,却一副开不了口的模样。
程家阳将声音关小,好笑地看着她:“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