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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女配的花样作死》 尼玛,老娘就这点品味吗?
林夏觉得一口老血憋在胸口,想吐吐不出来——
老娘喜欢的人自然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风华绝代聪明绝顶,绝世无双……
这样想着,林夏又惆怅了。
尼玛,就像是一场梦,而那样的人又怎么会真正出现在她平静又平庸的人生里?
哭够了,林夏用力的抹了抹自己脸上的泪水,红着眼睛看着陶蕾,一脸无辜的问道:“你刚刚说什么……聚会?”
“额。”
好在陶蕾已经习惯了林夏这神思维,立刻撇着嘴嫌弃的说:“就同学聚会呗,有钱有势的想要显呗显呗自己过得多么舒适惬意,生活美满。”
陶蕾的嘴里满是酸味儿,林夏只是笑了笑,她没想到陈思,却想到另一个人——
那是个特别沉默的男生,上学的时候性格孤僻不合群,学习成绩却特别好。
那时候林夏还是班干部,从导员那里知道那个男生家里是贫困山区的,自然就对他在三照顾,一来二去的,倒也成了朋友。
当然,林夏对他那绝对是纯纯的团结同学啊!可是架不住她身边总跟着陶蕾这位嘴毒的大小姐。
这俩人就像天生的冤家似的,一天不吵如隔三秋啊!
那时候林夏天真的以为陶蕾和袁铮(那位那童鞋的名字)是天生的克星,去没想到,毕业散伙那天……
如果说陶蕾是衣食无忧的大小姐,那么袁铮就是不择手段的凤凰男。
他们,一个永远在闪光,一个,永远让人看不穿心思。
“袁铮,发起的聚会吧?”
沉默良久,林夏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小心的注意着陶蕾的表情,果然一听到这个名字,陶蕾立刻就就像是被踩了尾巴的小猫,浑身上下的毛都立起来了:“哼!挣了几个臭钱,听说还保养了个小明星,他臭显摆什么?”
见到陶蕾的样子,林夏有些忧伤的叹了口气:“你还……忘不了他吗?”
到现在,林夏还记得那天清晨,陶蕾披头散发哭昏在自己怀里的样子——
“我陶蕾就是再作践自己,将来跑去给别人当小三小四小五小六,我以后都绝不会再回头看袁铮一眼!”
生活优越的大小姐,这辈子可能从没遇到过这样的挫折吧,吃了散伙饭,那天大家都喝醉了,陶蕾也是个心大的,竟然借着醉酒去和袁铮表白,然后……滚了床单,而第二天,尼玛,那小子提了裤子不认账了!
那时候的林夏说实话真的不能对陶蕾的感情感同身受,她只觉得陶蕾受了委屈,而袁铮从此就成了渣男的代名词。
爱情啊,可真是个伤人的东西呢。
不知怎么,林夏又想到了沈恒远了。
自己,又算什么呢?自恋狂?幻想症患者?
不算太大的卧室里,两个女子都安静下来,林夏怔怔的想着自己的心事,而陶蕾的目光闪烁着,最后落在自己的手腕上,陶蕾的手腕上一直有带手链的习惯,各种各样的,都是最新款的名牌,周围的人都以为她有这样的癖好,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些华丽的耀眼的饰品,不过是为了遮盖住她腕上的那道伤痕。
那一道,青春的疼痛。
最后,还是林夏不争气的饿肚子的声音,打破了这房间里奇怪的寂静,两个人对视一眼,最后又心照不宣的笑了笑。
“下楼吃饭!我请客,你买单!”
“没问题!就吃麻辣烫吧,你要多少我给你点多少!”
“你个抠门的小妖精!”……
无论怎样,生活,都还的继续吧!
无论是被袁铮伤害过的陶蕾,还是一直对沈恒远念念不忘额林夏,她们要继续自己的人生,却不知道,在人生的转角处,有多大得的惊喜在等待着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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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菌:突然发觉,回到现世,其实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写,所以今天估计无法大结局了,嗯,有情节还要好好想想~~~我去闭门了~
第十八章:同学聚会(1)
林夏喜欢写小说,是一种爱好,是她对生活的发泄,又或者是一种精神寄托,作者和读者是相同的,在同一段文字里,寻找同样的感动。
连着写了几本小说,林夏的成绩其实不算好,甚至可以说是扑街,但是好歹也是积攒了不少志同道合的读者们,眼见着她这两天士气低迷,甚至删除了最新连载的小说,这让大家很担心,这几天读者群都闹起来了,林夏却一直不冒泡,微博微信也不刷新,整个人就像是一下子消失了一般。
大家都知道林夏这是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到底是什么事却没人能猜得到。
直到一周后,林夏更新了自己的微博,只有一句话——
晚上去参加同学聚会,不知道该用怎样的心情?我是该期待呢?忐忑呢?厌恶呢?还是该amp;%#%。
后面竟然是一排的乱码,让大家浮想联翩,微博下面很快刷新了很多评论,甚至更有资深读者爆料,说林夏曾经在大学里有个校草恋人最后被闺蜜横刀夺爱了……
尼玛,这信息量略大,广大围观群众表示多给我点时间,容我捋捋!
其实大家真的想多了,林夏只是走的着急,最后那句按错了键盘而已……
谁让她身边总是存在着陶蕾小天使?
对于这次的聚会陶蕾简直是如临大敌一般,事到临头明明是这位大小姐化妆打扮耽误了时间,最后却二话不说把林夏从电脑前拽起来,以最快的速度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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