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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我死后,家妻变暴君》 “把药喝了,乌发的。”
“好。”
叶秋风拧着五官,将苦腻的草药一口闷干净,花暮雨凝视她的脸,越看越妒人:
“祯儿做的护养品,我用了那么多,才有些效果,你只随意用上一些就很有效呢,脸还是这么光滑。”
“夫人用也很有效啊,脸还是这么好看,越看越喜欢。”
叶秋风笑着一声,轻轻亲了一下她的脸颊,分开时瞧见花暮雨嘴角勾起羞笑,不禁又轻啄了一下。
内殿每日都有十几个常侍官在旁,殿门内的两侧还有戍卫的郎将,花暮雨嫌弃她一把年纪了还……且还不知隐蔽点再如此这般:
“这护养品确实挺有用,脸皮都给你保养的这么厚了。”
叶秋风嗤嗤的笑,站起身来牵起她的手,往殿外走。
“再忙个两年国事,往后的日子,都拿来陪你游山玩水。”叶秋风有些愧疚自成亲至今这二十五年来,从未陪她出去游玩过,只能叫旁人陪她。
花暮雨轻笑:
“我已经玩腻了,不想到处跑了,三百年共主时期,中原有三百六十州,而我已周游了越国六十六州、吴国十二州,还有周国的八州,总共八十六州,各州景致虽各有特色,但多很荒凉、人烟稀少,那些景致,没你好看,没你温暖,更没你有趣。”
难得听花暮雨说一回情话,叶秋风心都甜化了,脚步想调转向景灵宫,却被花暮雨拉着往膳房走。
“一起用午膳。”
“好。”
膳房里,偌大的朱色席案上,摆着近百道菜式,叶秋风惊呆了。
腹诽一句不敢说出口的“怎这么铺张浪费”,她瑟瑟地入座到一侧,这话若是说出口了,耳朵得疼好几天。
“这些是我从岭南带回来的食材,尝尝吧。”
花暮雨优雅抬筷,夹了只鲜虾饺放入口中,嚼了两下,神情都飘飘然了些,似很好吃的样子。
叶秋风看她心情不错,便也笑着点点头,抬筷,吃自己面前的。
她一动筷,花暮雨就放缓了进食,眼神带着轻盈笑意地看着她,叶秋风不知她在想什么,保持着微笑,以饱腹为目标,大口的吃着肉菜。
吃了粥羹里的嫩肉片、蒸排骨、肉丸、鱼蛋、白切鸡、豆腐酿肉里的肉、烧鹅、清蒸石斑鱼,还吃了几口蒜蓉炒春盘(生菜)……反正一看就是肉的,她都吃了几口,看起来不像肉的,摆盘再精致诱人,也碰都没碰。
本着尽量别浪费的原则,叶秋风吃到快撑死,才放下筷子,面前的菜只尝了十来道,有八道尝着味道挺不错,于是就吃那八道吃到饱,才放下筷子,其他菜没吃就得倒掉,好心疼。
她心想——
真,败家娘们儿。
花暮雨看向膳房的膳司郎,眼神问道——
夫君爱吃哪些菜,记下了吗?
见膳司郎点点头,便牵着叶秋风离开膳房。
……
按照宫闱监的礼制安排,叶秋风得去正阳宫待一会儿,才能回景灵宫。
正阳宫里,叶秋风仍如往常般,只坐在茶案旁,看书、喝茶,或跟徐芳仪闲聊,等一炷|香燃尽后,就离开正阳宫。
对徐芳仪来说,这个国主很奇怪,就像没有七情六欲,或者说,七情六欲都在花暮雨身上。
嫁入越国、成为越国国后五年,他虽每晚都来正阳宫,但每晚都这样,坐在茶案旁,或看书,或写些事牒。
刚完婚时,她有些害怕,那张摘下假面的脸,看着有些慑人,不是因为脸丑,而是那伤疤看起来很凶残,猩红的右眼更显慑人,若没这伤疤、及这猩红右眼,这张脸是好看的,清朗、温和,且谈吐大方,彬彬有礼。
独守空房的感觉很不好,但也知道这婚事只是国与国之间的公事,久无房事几个月时,她发过脾气,叶秋风直言——
找男宠也没关系,联姻只是国事,你我是公事夫妻,私下最多是相互尊重的朋友。
她一气之下还真找了男宠,当着叶秋风的面就不堪入目,叶秋风也只是面不改色地看着,一句话都没说,然事后她又后悔自己做了下作事。
摸索了五年叶秋风的喜好、性情、最亲密的界限,头两年常因叶秋风油盐不进而大发脾气,现在脾气都没力气发了,再如何也夺不来哪怕一丝占有感,不得不选择,顺从。
私底下,连“夫君”二字都禁止她说,寝房内,只要叶秋风过来,就定有三个陪房丫鬟跟随,两人毫无单独面对面的机会。
“大君,我不太信人可以做到一辈子只喜欢一个人。”
徐芳仪入座到茶案另一边,找着话题跟叶秋风闲聊,目光也时不时看向正燃着计时的香。
“嗯,信不信是个人自由。”叶秋风不冷不热一声。
“应该是因为我吴国差点让你丧命,还杀了你五万多同僚,所以你讨厌所有吴国人。”
“不是。”
“若不是,那你能否,至少对我亲密些,拥抱一下也好。”
“夫人不喜欢我身上有别人的气味,别试探了。”
叶秋风捏着书卷,回头看了一眼计时而燃的香,还剩大半炷(30分钟),她浅浅蹙眉,继续静心看书。
三个陪房丫鬟面无表情的站在寝房靠门处。
已二十一岁的丁凌,自那次所谓“纳后宫”入宫后,才知那只是为了“骗”国夫人回宫,并非真的要纳后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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