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页
作品:《我死后,家妻变暴君》 中间那红布,盖着的是一坛酒,左右则是金子。
“年纪大了,喜欢安静,就不劳三位陪伴了。”
“明早再来吧,来喝杯茶。”
三人能听懂画外音,便拱手行礼,离开府邸。
花暮雨微笑着走过来,揽着她的手臂:
“今日不仅是你的生辰,还是你娶我的大喜日子。”
“夫人,这十年,您开心吗?”叶秋风摸着她的脸,这触感,叫人心生不舍和贪恋。
“开心,不仅这十年开心,如今回想诸多过往,哪怕是被你气的那些过往,这般去回想,也感觉别样的开心。”
“那就好,希望此生,算是让你幸福了。”
叶秋风单手拎起那坛酒,牵着花暮雨走入寝房,又吩咐家中掌厨过来。
“蒸些夫人爱吃的虾饺端来,还有蒸排骨、蒜蓉炒春盘、清蒸石斑鱼,”顿了顿,叶秋风又对她问道:
“还想吃什么?”
“泡一壶玉祯爱喝的柑橼刺玫茶来。”
两人一起吃了最后一顿饭,夜深之后,相互褪下衣物,手牵着手躺在床上,闲聊了许多,多是关于过往的。
“秋风啊,你不觉得马鲛鱼很难吃么?后来尝了几次,不论如何烹制,都还是不喜欢那味道。”
“你也知道我是饭桶,能吃的我都吃。”
花暮雨嗤嗤的笑,紧了紧攥她的手,然后侧过身来,珍惜地凝视她的脸。
叶秋风的身子还挺硬朗的,也不驼背,身姿笔直,但明显有老去的迹象。
眼角长了皱纹,皮肤也略松弛了些,以至她笑的时候,眉眼更弯弯的。
颧骨也比年轻时凸显了些,腮帮子的肉略有点耷拉,已说不上好看了,但仍有好看的地方——
她笑的时候,酒窝连着侧颊处会有一道褶,那道褶将她的笑容,衬托地更明显,好像她总是很开心似的。
叶秋风轻抚着她的脸,情不自禁时,会亲她一下,亲完了还抿着嘴笑,羞意淡淡地写在眼神里,与情意融合,这眼神是只有花暮雨能看到的,哪怕是在外,花暮雨有时会嫌她总这般色眯眯的看着自己,叫她收敛些,她也不知怎么收。
凝视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地亲了亲她的额头:
“暮雨,若有来生,你希望来生的自己,过怎样的生活,或生在怎样的人家?我若是能找到你,你还愿意跟我在一起么?”
“你不觉得你这辈子因为我,活的很累么。”
“不累,还很有意思,很有奔头,因为有光塔,你就是我的光塔,商船远航时很容易迷失方向,于是只能在海上茫然的漂着,后来为了不迷失方向,我们路过一些露出海面的礁盘时,会在礁盘上用石头堆摞起高高的石塔,石塔上固定一盏长明灯,昼则看旗,夜则看灯,你在,我就不会迷路,你就是我的来路和去处,若有来生,我还想找到你,找到我的来路和去处,不然我会迷路,所以我得先问问你,免得到时候找不到你。”
花暮雨抿着嘴挤出微笑,泪珠溢出眼角,叶秋风给她将泪水擦拭掉,有些懊恼地又说道:
“十年,是不是要少了,应该多要几年的。”
花暮雨摇摇头:“你太累了,不想让你再累了。”
“可是,不想让你跟我一起走,又不舍得留下你一个人,怕那三个小东西照顾不好你。”
“我才不留下呢,我要跟你一起走。”花暮雨钻进她怀里,紧紧抱住她。
叶秋风纠结于此,不忍心她走在自己后头,也不忍心带她一起走。
“说嘛,来生,你要生在怎样的人家?”叶秋风揽紧她,珍惜地感受着她的气息,她的体温。
“来生,像玉祯那样,生在富贵人家,有你这样的阿父惯着她,天天败家,家产也败不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去哪就去哪。”
叶秋风嗤嗤的笑:“好啊,那我就做你的童仆,供你使唤,顺便帮你败家。”
“你怎么这么卑微,就没想过压我一头?”
“我挺喜欢被你压着的,抬手就能摸到你的后脑勺,揉按你的颈窝,然后你的呼吸热乎乎的,扑在我脖子上,你舒服我也舒服,嘿嘿。”
闻声,花暮雨翻身压在她身上,鼻梁贴在她脖子上,唇瓣稍微蠕起就能亲到她的脖子,张嘴就能拿她脖子磨牙。
每每拿叶秋风脖子磨牙,她都会酥痒地耸肩,一耸肩,就更贴紧她脖子,两人的身子如融合了般紧贴,不分你我,融为一体。
“哄你睡觉,一觉起来,就是来生了,”叶秋风安详地微笑着:
“花暮雨,我爱你,来生见。”
“叶秋风,一定要来找我,我怕没有你的生活,还是会痛。”
“我爱你。”
……
已七十多岁的叶琛,清晨起床后,如故般在园子里,给兰花浇水,兰花是发妻李瑞绣生前最爱的花。
老人的目之所及,皆是回忆,看着花,更是在看过往。
昨日来府上的那三位绯袍官吏,大清早的又来了。
跟着三人前往叶秋风的寝房,敲门许久都没有动静,破门后才瞧见——
花暮雨侧枕在叶秋风肩膀上,两人穿着十年前大婚时的冕服,都已去了。
花暮雨走的时候很安详,就像平常一样,困了,就在叶秋风怀里睡着了。
--